手足口病是兒童常見的疾病。在香港,手足口病的高峰期一般為五月到七月,亦有機會十月至十二月出現較小型的高峰期。。
輕微的病徵會在7-10天內痊癒。病發初期會出現發燒、食欲不振、疲倦和喉嚨痛。發燒後1-2天,口腔可能會出現疼痛的水疱,初時會呈現細小的紅點,然後形成潰瘍。它們會位於舌頭、牙肉以及口腔兩腮内側。
另外,手掌及腳掌,甚至臀部或生殖器官亦會出現不痕癢及有時會帶有小水疱的紅疹。患者痊癒後,會對相應的腸病毒產生抗體,但日後仍可感染由其他腸病毒引致的手足口病。
主要透過接觸患者的鼻或喉嚨分泌物、唾液、穿破的水疱或糞便。
約3-7天
現時沒有藥物可治療。患者應多喝水和充足的休息,亦可透過藥物舒緩發燒和口腔潰瘍引致的痛楚。
為免把病毒傳染,兒童應避免上學或參加集體活動,直至所有水疱變乾。
父母要細心留意子女的病情。如持續高燒,應立刻就醫。
1. 經常保持雙手清潔
洗手應以梘液清洗最少20秒,然後用抹手紙弄乾。
打噴嚏時或咳嗽時應用紙巾掩蓋口鼻,把用過的紙巾棄置於有蓋垃圾桶內。
2. 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
經常清潔和消毒常接觸的表面。使用1比99稀釋家用漂白水消毒物品15-30分鐘,然後用水清洗抹乾。
用吸水力強的即棄抹紙清理可見污物,如嘔肚物或排洩物,然後用1比49稀釋家用漂白水消毒受污染地方15-30分鐘,然後用水清洗抹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