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資助計劃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rogramme

政府公私營合作計劃

計劃詳情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現於全港十八區推行「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為需要長期在普通科門診覆診的病人提供更方便及有彈性的選擇,讓他們可接受社區內的私營基層醫療服務,並自由選擇一名已參與計劃的私家醫生作為家庭醫生。

計劃會邀請患有高血壓及/或糖尿病(或附帶高血脂症)而病情穩定的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病人,他們可以自由選擇參加。

每名參加計劃的病人每年可享有多達 10 次資助診症額,包括診治慢性疾病和偶發性疾病(例如傷風咳、疴嘔肚痛),及在每次就診後即時在私家醫生診所獲配相關藥物。病人亦可經參與計劃私家醫生轉介,繼續接受由醫管局提供特定的相關化驗和 X 光檢查服務。

病人可自由選擇一名已參與計劃的私家醫生作為家庭醫生。

計劃合資格人士

病人無需自行申請

根據醫管局的系統記錄就病人於普通科門診診所首次的高血壓及/ 或糖尿病(或附帶高血脂症)。他們需至少12個月前開始在等普通科門診診所接受治理,診症日期分批發邀請信予合資格的病人。

願意參加計劃的病人須簽署計劃的「登記表格」及「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的「登記同意書」,以便醫管局與私家醫生透過電子系統互通病人的病歷紀錄。

計劃收費

計劃費用 : 現為$50/每次

參加計劃的病人只需繳付相等於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的診症費用。病人可自費選用計劃範圍以外的服務及藥物。

根據醫管局有關本計劃的網頁所列準則而合資格獲得豁免的計劃病人,可獲得豁免部分或全部自付額。

參加長者醫療券計劃者可用醫療券繳付計劃範圍外的服務及藥物。

無需額外支付之費用
私家醫生(有參加本計劃) 按病人的「特定藥物名單」及/或為其治理偶發性疾病,提供最多三天的藥物。

需額外費用
私家醫生可在病人同意下處方「特定藥物名單」以外之其他藥物。

病人可經相關之私家醫生轉介,接受由醫管局提供的相關化驗和 X 光檢查服務。

診所藥物提供

參加計劃的病人在每次就診後,會即時在私家醫生診所獲配治理其慢性疾病病情及偶發性疾病的藥物,不須另行到醫管局藥房配藥。

一般情況下,私家醫生可視乎個別病人的臨床情況及在病人同意之下,向病人處方適當數量的藥物,例如根據衞生署基層醫療統籌處編制的《香港高血壓參考概覽》之建議,向病人處方最多十二個星期的高血壓藥物。至於治理偶發性疾病方面,私家醫生可提供最多三天的藥物,而病人無需支付額外費用。如病人有特別需要,請向私家醫生查詢。